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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推荐申请书

入团申请书范文照片

时间: 2024-08-31

入团申请书范文照片(经典五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在不断更新迭代中,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制定一个计划。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发展新团员计划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入团申请书范文照片 篇1

为了健全团的组织,壮大团的队伍,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现将我校发展新团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入团条件及标准:

⑴入团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在校中学生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同学,可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⑵入团的标准:

①思想进步,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和国家的各项号召,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级参加团组织的各项志愿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及团的章程;具有主人翁责任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勇于同身边歪风邪气做斗争。

2、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16日至4月21日(周二)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对拟申请入团学生进行民主决议、考察。

第二阶段:4月22日(周三)至27日(周一)各班级将最终结果及其入团申请书、入团推荐评定表上报团队办彭惠先老师处。

第三阶段:4月28日(周二)集中理论学习(具体时间待定)。

第四阶段:4月29日至5月3日校团委考察。

第五阶段:5月4日(周一)课间操时段,举行入团仪式。

3、几点要求:

各支部(班级)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切实做好入团青年的考察推荐工作,同等情况下,学生干部应优先入团。新团员推荐名额七年级各班5名;八年级各班10—15名;九年级不限定名额。入团学生的书面申请须由任课教师评定,班主任签字之后上报校团委办公室彭惠先老师处。 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落实各阶段任务,确保完成团员纳新工作。

入团申请书范文照片 篇2

申请人:

住所:

负责人:

被申请人:

负责人: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对编号的土地(以下简称“该宗土地”)重新评估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行政决定(以下简称“行政决定”),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请求:

依法撤销申请人对该宗土地重新评估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行政决定,并按照申请人购买该宗土地的价款为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

申请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以方式,向购买了位于的土地平方米(国土证编号为:,土地性质为:划拨)。20xx年月日,仁寿县规划局发文(详见本行政复议申请书证据),确定了对该宗土地的相关情况。20xx年月日,申请人以方式向被申请人申请拍卖时的评估价为标准补缴该宗土地出让金、变更该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对该宗土地予以重新评估并以重新评估的价格为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这种决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原因如下:

第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没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若被申请人是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的上述决定,则应向申请人明示。

第二、被申请人的任何行政决定应当以合法的书面形式向申请人作出,而非在申请人屡次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被申请人仅以电话或口头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三、据申请人了解,在被申请人辖区内另一地块与该宗土地存在一样的情况,即购买时系划拨性质的土地。而另一地块所有人在补缴出让金时被申请人是以拍卖时的评估价作为补缴出让金的标准。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于情况相同的两宗土地所作出的决定差别巨大,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决定既没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也没有以合法的书面形式作出上述行政决定。综上,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于编号为的土地重新评估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行政决定,请求撤销上述行政决定。

此致

申请人:

入团申请书范文照片 篇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申请人无责。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xx年2月 日作出的第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申请人与 之间不属交通事故,申请人无责:

1、 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成因与事实不符。经《痕检鉴定书》的确认,申请人的出租车xxxx 据 年 月 日 时许当时出事现场的事实部分,申请人的车辆顺着东 条路直行,由于天冷路滑,申请人行驶缓慢,这时, 准备自西向东横穿东 条路,由于 年事已高,申请人特别注意与xx 保持一定的距离,待申请人从 身边驶过,发现 不见了,然后下车查看。申请人马上就将 扶起,xx便侧卧在申请人车辆的后侧右部,这就是《痕检》 的真正形成原因。

2、《痕检》的尘土刮擦,并不能确认就是申请人的车辆撞击xx 所致。尘土刮擦的部位在车辆的后部,根据申请人与 的行走方向而论,就是申请人刮撞到 的话,也应该是在车辆的右侧,而不是在车辆的后部,只有在追尾的'情况下才能出现这样的后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申请人与xx受伤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被申请人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事故成因不合常理,对申请人应负全责的认定不能成立。

3、xx摔倒,是自己所为。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据现场目击者称,xx在xxxx年6月时,也发生了同样的撞车事件,并且结合本案的案情,xx的行为就是恶意“碰瓷”,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 之间不属交通事故,申请人无责。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黑龙江省交通厅

申请人:

xxxx年二月二十三日

入团申请书范文照片 篇4

一、活动目的:巩固少先队组织的教育成果,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优化团队衔接,以队促团,对学生进行更高层次的理想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工作者。通过组织活动,让学生树立自我鞭策意识,增强学生对共青团的学期光荣感及向往性。

二、活动参加对象:七年级全体学生、团委干部成员、七年级各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三、活动时间:6月3日下午大课间

四、活动地点:xx广场

五、活动议程:

1. 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2. 出队旗

3. 珍藏红领巾

4. 出团旗

5.宣布新入团团员名单

6.团支部书记为新入团学生授团徽

7. 新入团学生代表发言

8. 宣誓仪式

9. 活动结束

六、活动准备

1) 主持人:xx (责任人:xx)

2)学生发言:xx(责任人:相关班主任)

3) 音乐磁带:少先队队歌、共青团团歌(责任人:xx)

4) 话筒准备(责任人:信息中心)

5) 摄影:(责任人:xx )

六、活动要求

1) 要求佩戴的红领巾要整洁、干净。

2) 每班准备好小队旗,专人负责(各班班长),站在各班最前面。

3) 相关七年级的班主任、副班主任需参加本次活动。

4) 全体七年级服装统一,穿白色短袖衬衫,深色长裤。

入团申请书范文照片 篇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事实和理由:

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鲁xxxxx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罚款,本人在争论时强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路口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罚款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罚款时,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11月17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罚款。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罚款,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该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证件后转头就走,并没有核对;

4、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极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诉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该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本人违法情况,以“有保险吗?”为由索取证件,拿到证件转头就走。同时对本人辩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强烈表达驶离愿望的情况下仍以代码为10390的违法行为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严重违反了《规定》中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在本人在场并主动表示愿意立即离开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与《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违背立法本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警号为086632、姓名为张金伟的民警于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鲁xxxxx车停放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路口东面的违章停车一事的处理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一)(二)款之规定;执法依据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为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执法依据适用不当。

据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望复议机关能查明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支持本申请人的申请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复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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